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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际电视台(CGTN)专访姚树洁:解读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合作的规定》
2026年06月06日 17:16 | 来源:中国国际电视台(CGTN)

来源:中国国际电视台(CGTN)


据中国政府网61日消息,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合作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公布,自20267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共34条,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、促进境外投资高质量发展,依法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,筑牢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底线;同时聚焦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,健全全链条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,强化投资者主体责任,切实维护国家海外利益。中国国际电视台(CGTN)记者专访了研究中心秘书长、重庆大学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姚树洁教授,围绕《规定》出台背景、监管逻辑与政策导向展开深入探讨。

CGTN记者:这份《规定》共计34条,为何专门针对通过跨境外派技术人员、提供咨询服务、开展培训项目等方式间接输送货物、技术、服务或相关债权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?

姚树洁教授: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自2004年规模化增长,历经二十余年发展,现已跻身全球主要对外投资大国,部分年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已位居全球第一,连续多年位列全球前三。随着投资体量持续扩大,海外各类风险同步上升,出台新规恰逢其时。第一,我国需要健全公开透明的境外投资监管制度,确保海外投资服务企业经营拓展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,遏制部分市场主体、个人借助各类投融资手段盲目冒进,将投资风险转嫁企业乃至国家,《新规》体现负责任的监管导向。第二,中资日益受到各国市场欢迎,但全球地缘环境不确定性加剧,各国法律法规、外资吸纳能力、地缘政局与社会环境差异较大,直接影响中资海外资产安全。若缺乏制度约束,部分市场主体可能借助违规方式跨境转移资金、挪用资本用于非投资领域,造成国内资产流失,守住资本安全是监管底线。《规定》清晰划定投资领域、投资主体、风控边界,提前防控潜在投资风险,同时衔接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重点对外合作布局,统筹国际经贸与外交布局。各类投资者应当明晰《规定》出台的初衷。

CGTN记者:《规定》授权主管部门,对蓄意损害我国利益、对华采取交易终止、投资歧视等举措的境外主体,依法实施反制。设立该条款的立法逻辑是什么?

姚树洁教授:跨境投资合作的根基是互利共赢、双向互惠。如果境外主体刻意出台不合理限制、实施技术封锁或采取各类歧视举措,损害中方企业、市场主体乃至国家利益,我国自然不能放任中资继续为这类损害我方权益的项目输血。该条款意在明确: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始终敞开,但所有双边投资、经贸资源合作都必须在公平竞争、互利共赢的环境下开展,绝不接受单边损害中方权益的不平等合作。

CGTN记者:有观点认为,《规定》或将加剧企业盈利诉求与国家宏观管理目标的分歧:企业出海以追逐高额利润为首要目标,而政府更倾向于把关键战略性投资纳入监管框架。您如何看待这一争议?

姚树洁教授:我不认同该看法。企业以盈利为经营目标符合市场规律,但盈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。部分企业片面追逐短期收益,忽视东道国潜在风险,一旦投资巨亏无力自救,极易倒逼国家财政兜底纾困。《规定》重点监管方向有两方面:一是民企境外投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;二是投资主体自主承担投资风险,避免亏损成本向国家转嫁。因此,《规定》出台不会割裂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,反而有助于统筹企业盈利诉求与国家发展大局。编辑:龚丹 审校:聂月文 欧璟华

原文来源:

https://radio.cgtn.com/podcast/news/1/Chinas-warning-against-Japanese-militarism-at-Shangri-La-Dialogue/600853


姚树洁个人简介


姚树洁,城市化与区域创新极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,国家级人才。曾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教授、当代中国学学院创建院长,世界银行、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经济顾问。2014年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(经济学),2021年重庆英才·优秀科学家,2025年首届全英/全欧中国经济学会会士。在SSCI/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,出版中英文专著和编著20余部,爱思唯尔(Elsevier)高被引学者(2020-2025年)、全球2%顶尖科学家终身和年度排行榜(2021-2025年)。20余篇咨政报告获国家和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。在国内外主流媒体发表文章100多篇,长期担任CGTN特约评论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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